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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这是他的QQ昵称。他其实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那个名字和他本人其实真的很搭配。他是一个很儒雅很懂事很有能力很刻苦的乖孩子。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其实或许“言”这个字也很适合他。他很喜欢说话,而且声音很好听,说得很快,也很有道理。我们以前总劝他去当律师。
其实很早就听说过他的名字,从他读书起他就是我们那个镇的名人。我和他读小学四年级以前都不在一个学校。但是我们每次都要去附近的完小考试。每次考试都会看见这个干净聪明的男生和我在一个考场,我们“六一”儿童节汇演也会碰见,那个时候我还不认识他。4年级的时候镇联校搞了一次“十佳少先队员”评选。我没有被评上,但是在颁奖的舞台上我看到了他。当时感受有些复杂,只是想要是我也评上就可以和他站在一起了。
五年级我们都从自己的小学去了那所完小。一个班有60多个人。教室里很挤,但是感觉很好。那么多小朋友一起打打闹闹是多么好玩的一件事啊。数学课,老师叫他起来把题目朗读一遍。他站起来了,毫不犹豫。从他发出的第一个字就把我震住了。我当时坐在最后面。声音真的特别好听。难怪以前演讲比赛得第一名。从那个时候我记住了这个叫YouYang的男孩。我们的友谊也就从这个时候开始了。那是1996年9月,今天是2007年11月21日。
我们下课后会玩很多游戏,抓石子、拍洋画、跳皮筋、弹玻璃球……我们搞卫生也会互相帮助。但是我们好像也都在暗自的和对方竞争着什么。因为我们两个的条件从小就是那么的相似。他会的我一定要学会,我会的他也要学会。我们也会在学习上互相竞争。每次看到他考到我前面我就会暗暗给自己打气。要是他有时候落后于我也会很努力的赶起来。直到现在我们俩好像也都还在对方比着什么。每次大考我都会考得比他好。我妈妈每天都会说我只是侥幸,他只是没有发挥好。其实确实是这样的,我自己当然承认。他妈妈很多时候也会拿我来激励他。初中是这样,高中还是这样。只是后来第2次高考我考得比他差很多,他去了重庆大学,我就在这个小学校。
只是不记得我和他在高中和初中的时候没有太多在一起,没有太多一起玩。但是谁说朋友就是要一起玩呢?当你面临困难的时候会有那么一个人来拉你一把,他不会在意你遇到了什么,这才是朋友。
大学后他家搬到另一个城市去了。但是他每次从重庆回来都会先回原来的城市。因为或许这里有他最挂念的他的那么多朋友。而他一呆总是会呆至少1个星期。因为他想和他的朋友多呆会儿。每次回来,我们总会组织朋友一起出去玩,唱歌唱到天亮,吃饭吃出一身的汗。我们不喝酒。因为很多女生都不喝酒。他也很少喝酒,确实是个乖乖男。
前些天他打电话给我,接到他的电话很欣喜,因为很少通过电话和短信联系。但是我们还是有那么多话说。我们诉说着自己的快乐和不快乐。我告诉自己他是我这辈子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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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因为他姓莫,所以很多人都叫他莫莫。记得上半年给TA打电话说起莫莫的时候,TA问我是哪个MO,我说是姓莫的莫。TA说那样没个性,不好听。然后就叫我写成默默好一些。于是我就这样一直这样写了。
这是我第200篇日志,谨以此献给我亲爱的默默。
初一的时候我们在一个班读书,于是就这样认识了,直到现在。算算也快十年了。虽然自从上大学后就没怎么联系,但是还是记在心里。就像今天他还是会来我这里逛逛。之前收到过这样一条短信“你知道你的两只眼睛的关系吗?它们一起眨,一起动,一起哭,一起看……尽管它们从没有见过对方。友谊就是这样的。”不是天天念叨才是朋友,不是每天短信才是朋友,朋友永远只记在心里。
记得最清楚的是刚进初一的时候,我们都不怎么认识,但是都会很经常的就向对方坐的地方望过去,好像早已经认识,只是很久很久没联系已经记不起对方名字的老朋友一样。那个时候他蓄着一头比较长的头发,在当时算是比较另类。有一天我在教学楼的后面拔草,他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就拿着饭盆去食堂了。路过那片草坪的时候他很亲切的叫了我一声。我抬起头来很高兴的回应着他。这是我到现在都还忘不了的我们第一次打招呼的场景。那一声招呼一叫就是九年。
九年,我们经历了很多东西。一起睡一个寝室开卧谈会,畅谈以后的生活(只是后来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一起在初三的寝室里假借自习的名义开着灯玩儿;一起考上一中又一起在同一个学校复读;……太多的记忆
我们无论在哪儿遇到总会拉着对方的手,这是我们彼此的默契。我也喜欢摸一下他的脸。他的手总是很温暖,他的脸也总是很温柔。给我一种很安慰很温暖的感觉。他会和我说他感情上的一些不顺,我也会和他说我感情上的一些不快。他总是乐呵呵的。笑的时候眼睛眯成一条缝。很少见他不开心。即使有的时候是想掩饰一下。
他初中的时候开始学画画,然后以很高的分数考进一中并继续着他的画家梦。高中的时候他画得一幅好画,很多人都很崇拜他。而且他也写得一手好文章,尤其是填词。我们学校的校刊上就刊登过他的好多词。
他蓄很长的指甲,而且又把头发蓄成长的了,还会留点小胡子。高三的时候他们班主任会批评他的这些举动,但是他不理会。我觉得也没有必要去在意那些人的话。这是个性的张扬,而且他本来也就不够张扬,何况是一个以后要成为艺术家而且现在正走在这条路上的人呢?
高三的时候他去北京学了差不多半年的画画,画得很好。至今都还保留着他的练习作品。高三的时候考上了央美,而且成绩还比较不错,但是就是英语不够,所以没能上。于是没有其他想法,继续复读考央美。第二次又考上了央美,而且文化分也够了。听说英语还考出了他以前月考从没有过的高分。现在一直很遗憾的事情是那天他家摆宴没有能够去,因为当时正在另一个同学家里。
大学后我们总共也才见过两次,一次是暑假,一次是寒假。暑假是特意去看他的,而寒假却只是偶遇。本来都有很多机会可以见上面的,但是因为中途又有一些事故而没有成行。但是不管怎样,这是一个我一辈子都值得珍视的朋友。他也是这样在他的博客里写道的。而且我呆呆这个名字也都是他叫出来的。感谢默默,给了我这样一个和我很相称的名字。
期待着以后亲眼目睹他的首场个人服装SHOW,期待着以后穿上他亲自给我设计的服装,期待一个具有影响力的服装设计师的诞生,期待一个艺术家的横空出世,期待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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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因为他姓Luo,名Chun。所以我叫他LC。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他非得叫这样一个名字。不过好像名字也确实挺好听的。他也不是春天生的,只是比我小1年又5天,为什么他爸妈要给他起这样一个名字呢?难道是在为没有把他生在春天让遗憾?还是想他在长大以后能像春天一样到处生机勃勃,到处“生根发芽”?但是如果起一个秋不是更好吗?到处“结果”。
和LC认识是也是在高二的时候。是和认识Keith一起认识的。但是直到高三的时候,他、Keith、Apple、燕子和我才真正的成为死党。而且是我加入到他们中间的。也是因为有了他们,所以我的高三过得特别好玩,玩得特别疯。所以高考的时候我们都没有考好,我只考了个一般本科。而他都没上本科线,考得最好的是Keith,也才考到湖南师大。所以我们都去复读。而复读后我也只考了个一般本科,没办法,看来真不是什么读书的料。而他却复读了两次才考到大庆的一个本科学校。还好考到本科了。其实也还好,没有谁会看不起谁。
他的英语很好,一直以来都是这样。但是也不是好到不行的那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而已。他是长得比较帅的那种,嘴巴很小像个樱桃,眼睛很好看,脸是比较小而且很偶像的那种。好像很多女生都曾经喜欢过他,他也喜欢过很多女生,看来真的是个情种。其实真想把他照片贴上来的,但是我现在都没有他的照片。而且觉得现在的他越来越丑了。一点儿都不如以前了。他那天告诉我他又把头发烫了,不知道烫成什么模样了。看了他以前烫头发的样子,我简直都要晕过去了。一句话,再怎么烫也没有自然的好看。只能说他不是那种适合烫头发的人。
高三的时候他是住在自己家的,因为他家就离学校不远。所以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四个人都是要他给我们带早饭。早饭是牛肉炒面,很好吃的。而且牛肉也是好大一块块的。(说得我都饿了,都在咽口水了。)他还经常会给我们买旺仔牛奶喝,因为我们五个人都很喜欢喝旺仔。我们经常会去看他踢球,然后给他准备很多水和很多可乐。他也喜欢喝可乐。
记得最清楚的是我和Keith经常坐他的单车。而那单车的后座真的很短,屁股真的放不下。所以经常就挤到很前面,怕从单车上掉下来。所以我和Keith经常就会不经意的把手放在他的腰那儿。这个时候就惨了,单车晃得厉害。因为他的腰特别的敏感,每次他都要提醒我们不要碰他的腰,而每次我们总记不住。他骑车的速度很快,在川流不息的路上他可以从他家到我们学校只用5分钟,而如果我们走路的话是要半个小时的。我们经常提醒他要小心点,而他就是不听。他说他的刹车很好。
高三最后的五十天我住出去了,是和他住在一起的。Keith住到他亲戚家去了。我经常就被同学笑话说是LC的老婆,于是就笑笑。因为知道是他们开玩笑的。其实在和他住的时候我是很惨的。我要每天给他洗衣服,还要给他带饭上去吃,每天晚上还要给他买水果进去吃。但是住在一起我们从来都没有过肌肤之亲,从来没有,我们居然都没有在对方面前赤裸过。因为我们本来就不是那种关系,所以本来就应该是这样。和他住在一起的时候经常会很闷,因为他只看他的武侠小说,也不和我说话。所以很多时候我都会找Apple和燕子倒苦水。
这个暑假的一天,我在长沙接他下火车。匆匆的在长沙呆了一天就回去了。那天晚上Keith请我们吃饭。我们三个人走在步行街上,我说我都不好意思走在你们中间。于是三个人心领神会的笑了,笑得特别的灿烂。他们异口同声的说“你还知道啊?那你就不要来啊!哈哈~~~~”他们两个都长得比较帅,至少在我看来。所以我就会特别自卑。哎!
我们一起回长沙的那天刚好是他的生日。我们有五个人在长沙一个大排档吃了一顿晚饭,真好笑!
这段时间他还会经常打电话给我,和我说他最近的一些事情。他和他女朋友分手了。其实也不惊讶。两个人一起七个月,在一起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而且女孩也很小,才刚满十八岁而已。我和Keith都说他老牛吃嫩草。他很注意在女生面前的形象。说是弄得光鲜亮丽。而且两度要我带公仔给他当时在交往的,才分手不久的女朋友。而我每次总没有及时把公仔送到他前任女朋友手上,觉得真的很对不起。而上次,他居然打电话来以哀求的口吻要我早点把公仔送过去。后来才知道原来他们前一天吵了架。但是不久后还是分了。
不说这些了。好像有说不完的话,但是还是得刹住了。不然上万字都要出来了。谢谢我们的帅哥给我们这样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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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夕。因为他姓李所以叫木子,好像已经有很多人都是这样,因为姓李所以叫木子。(觉得自己很废话:P)他的名字真的很土,也很大众,所以就不把后面那个名写出来了。我都不知道全中国有多少个叫他那个名字的。至少我听到的就不下5个了。
特别奇特,我和他是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是不知道我比他先从我妈妈肚子里出来还是他比我先从他妈妈肚子里出来。因为这样,所以我们互相叫彼此“老庚”。这是我们那儿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人互相的称呼。
我们是初一的时候认识的,感觉那个时候关系真的很一般。几乎是不怎么认识一样。然后我们一起又读初三,还有我妹妹一起在一个班。初三的时候他和我妹妹坐一起。我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和我妹妹居然都还相互爱慕了。虽然那个时候不能让家长知道,不能让老师知道,但是早恋还是发生了。
他会送我妹妹一些小东西。而那个时候我们也经常只是送一些很小的也不实用的东西给别人。不像现在一送就是送什么大件之类的。而我妹妹拿回去只是说是朋友送的,我在旁边也不说什么。其实我妈妈都知道,只是她不说,之后才告诉我们她知道。
印象最深刻的是初三的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们三个人骑着单车去照相馆照相。我们三个人一人照了两张单人照,和很多合影。以前我们都没有相机,更没有数码相机。我们照相都是去照相馆。而那个时候在照相馆照相对我们来说都还有点贵。只是记不起多少钱一次了。他没敢和我妹妹照合影,因为照片都是要拿回去的。父母都会看的,所以就没敢擅自照合影。想想以前真的很好玩,又想照又不敢照。好像现在的初中生什么都敢了,管你什么家长看不看。感慨以前的我们真的很单纯。
可是美丽的东西总是短暂的。马上就初中毕业了。他考得很差,没有去一中。其实他可以去的,但是他当时自尊心挺强的,不愿意找关系弄进去。去了另一个县的九中。然后他和我妹妹也就没有联系了,我和他也几乎失去了联系。其实我妹那时对他这样做还挺耿耿于怀的。只是后来好些了,而他后来见我妹都会躲。现在不会了,但好像还是有点儿不自在。
高二的时候偶然在学校外面的一个路口碰到他,然后我们一起吃饭,一起去他住的地方。听他说他这一年是怎么过的,为什么又会来一中的,等等。于是以后就经常见面,后来他有了女朋友,我们三个人也会经常一起吃饭,一起聊天。他女朋友挺可爱的。只是后来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分了。
现在我们还是在一个城市,我会经常去他那儿,他也经常来我这儿。我们总是会一起回家,不管是坐火车还是坐汽车。我们总是会一起去逛街,不是我约他就是他约我。只是我们好像都没有一起出去玩。我想以后机会还是会很多的。
放假后我会经常去他家,在他家我会给他爸爸和他妈妈留下很勤快的假象。(实际上也比较勤快)其实他比我勤快多了。他妈妈和他爸爸都很喜欢我,我在他家也很随便。感觉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去过很多朋友家里都没有这样的感觉。他妈妈和他爸爸都是很善良很亲切很好的人,所以我也就不会拘束。
想起很多。想起和他骑着摩托车去吃夜宵的晚上,想起他看着我躺在床上和一些G们Q聊,想起每次去约到一起回去或逛街他总是迟到,想起我们一起吃生日蛋糕一起吹蜡烛,想起我们一起喝点小酒一起吃冰淇淋,……就是想不起我和他到底是什么时候怎么从我们各自的妈妈肚子里出来的情景。要是当时知道还会有一个人在别处和我一起来到人世一定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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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ith。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叫Keith。高中的时候他用电子词典查了这个名字的意思,是风一样的男子。但是他再这么看都不像风一样啊。没办法,这个人总是这么自恋。一直都是。不过和我比起来那确实是小巫见大巫。
一年前,曾经在这里也些过他。因为他那天打电话给我说第二天要去面试,很紧张。所以给他说了些加油的话,然后顺便也就写写他,回忆一下我们快乐的生活。后来他很顺利的通过了面试,拿到了导游证。难道真的是我在文字里给他加油起了作用?希望。
时间真的过得很快,一年就这样不声不响的过了。我都还没准备好。但是我们不得不面对。和Keith认识都有6年了。6年也就这样不见了。只是我们都长大了,我们都该面对一些我们必须面对的东西了。只是我们都开始有了很多的秘密。只是我们都开始有自己的生活了。我们不再像高中时那样什么都不懂。我们不再像高中那样把有了女朋友或是男朋友都当成天大的秘密,只与最好的朋友分享。我们不再那样。
6年后的那天,阳光很好。我走在回寝室的路上,突然手机里传来Keith的短信。“今突然让我想起我们三个逃课的那天下午。……”我笑笑,回了一句“现在是秋天,那天是春天好不好!”可是心里还是感觉暖暖的。故意把手伸向前面,感觉太阳的温度和风的抚摸。真的很像那天他,LC和我逃课的下午。一样的阳光明媚,一样的和风抚面。可是不一样的是我们今天只能怀念,不一样的是我们都各自分离,不一样的是我们再也回不去以前。
很久没有见面,上一次见面还是9月22日。因为很久之前Keith就一直吵着说我欠他一顿饭,要我请他吃饭。而我之后要他请我吃饭他却一直都不肯。唉,真拿他没办法。上个星期五去师大,他和同学出去玩了。所以都没见到他。所以真的是把他当弟弟,很多时候都会让着他。
还有很多的想法,很多的愿望。想和他还有LC一起逛街,想和他还有LC一起去唱K,想和他还有LC一起去狂吃,想和他还有LC一起再去当年我们去的那个地方,想和他还有LC一起出去旅游,……很多很多的想法或许都只能是想法了。只是我们还是朋友,很好的朋友,我们彼此都在自己的心里写下了对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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